关于做好我院2024-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老生报到注册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亚洲城会员中心登录发布时间:2024-08-27浏览次数:10


为规范我学生报到注册工作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、《华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(华南农办〔202168号)、《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(华南农办〔201799号)等有关规定,现就我2024-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老生报到注册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报到注册时间和地点

1.时间

老生(含延期学生)注册报到时间为82930

2.地点:

本科生在启林南生科基地

研究生在学院217办公室

二、报到注册程序

1.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,本科生及非定向研究生(含延期的非定向研究生)本人持个人身份证和学生证(含研究生证,下同)到学院规定地点办理报到和注册手续,不得由他人代为办理。全日制定向研究生、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,按时缴清相关费用的,视为按时报到、注册。
2.
学生持个人身份证和学生证,经学院核实人证一致后
,在易班报到系统刷个人身份证报到。
3.
各学院根据学生报到和缴费情况予以注册,由学院统筹学生管理和教务管理人员完成《学生证》加盖“华南农业大学学生注册专用章”或“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注册专用章”,在《华南农业大学学生注册登记表》上标记,登录本科生院教务管理系统、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完成网上注册等事宜。

4.
乘坐私家车返校的学生,需提前在“华南农业大学紫荆
e站办事大厅”中“学生返校私家车入校报备”流程中填写车牌号及随乘人员(不超过两人),送行至住地后尽快驶离,避免校园及周边交通堵塞。
三、注意事项
(一)本科生注意事项
1.
学生须按学校有关要求和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注册手续后,方可享有在校期间的各项权利。没有注册的学生,不得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。

2.
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的,应当履行请假手续,原则上要求登录学校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办理“本科生请假”手续,返校后按规定补办报到注册手续。

3.
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不能如期注册的学生,应当在开学注册时间内填写《华南农业大学学生暂缓注册申请表》,履行暂缓注册手续,经学校批准后,暂缓注册方可生效。

4.
学生请假
3天以内由辅导员审批,4-14天由所在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审批,报学院备案;请假15天以上(含15天),由党委学生工作部(党委研究生工作部)审批,同时报本科生院备案。
5.
不予注册情况: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、住宿费的学生不予注册,只办理报到手续;休学、保留学籍或因其他原因离校的学生,未经批准复学的,不予注册。

(二)研究生注意事项
1.
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的,应当履行请假手续,原则上要求登录学校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办理“研究生请假”手续,返校后按规定补办报到注册手续。

2.
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不能如期注册的研究生,应当在开学注册时间内填写申请表,履行暂缓注册手续。

3.
请假两周以内,由导师同意,辅导员批准,学院备案;请假两周以上、一个月以内,由学院负责人批准,研究生院备案;请假超过一个月者,应办理休学手续。

4.
所有请假的学生,要在返校后
3天内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,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办理注册手续。
5.
不予注册情况: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、住宿费的学生不予注册,只办理报到手续;休学、保留学籍或因其他原因离校的学生,未经批准复学的,不予注册。

(三)不按时报到与注册的处理
1.
本科生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,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教学活动的;超过两周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,给予退学处理。

2.
研究生超过学校规定的注册期限两周未注册,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,给予退学处理;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活动的,给予退学处理。
3.不按时报到注册,尚没达到退学处理规定的,由学校通报批评,在校期间累计两次以上给予警告以上处分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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